本文作者:shuixiaomi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什么?

shuixiaomi 2023-12-24 108 抢沙发

本文将科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什么?”相关的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缺陷保险

1、所谓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针对新建住宅工程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由保险公司履行修复或赔偿义务的商业保险。通常情况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由建设单位来进行投保的。

2、法律分析:工程质量保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方以工程质量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对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建筑本体的损失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3、简称: IDI )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定了!北京“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正式施行

1、凤凰网房产淄博讯(编辑 王子)《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于4月24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今后在北京新购房的业主若发现房屋相关质量缺陷,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2、该办法于4月24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在北京新购房的业主若发现房屋相关质量缺陷,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

3、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内出现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

4、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缺陷保险”)实施以来的第一单正式签发,由此也标志着缺陷保险项目已正式落地。

5、市住建委等部门昨天联合召开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动员部署会,对《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6、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4月24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要求将投保缺陷保险列为新建住宅工程项目的土地出让条件。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2、(2)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资料。(3)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建设单位是指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承担建设工程的投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职责的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答案】:A,B,C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以上就是有关“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介绍,希望上文介绍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感谢阅读。最后提醒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08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