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许昌通报:干部醉驾,被拘役、“双开”
近日,河南许昌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提到:
鄢陵县彭店镇人民政府原副科级干部胡志峰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4月21日,胡志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胡志峰属醉酒驾驶。2024年1月25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决胡志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24年3月,胡志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另外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许昌市档案馆二级技师殷春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13日,殷春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殷春旺属酒后驾驶,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5日,殷春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殷春旺属酒后驾驶,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3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殷春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许昌市职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海世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6月9日,海世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海世泽属酒后驾驶,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9月13日,海世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海世泽属酒后驾驶,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海世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城县库庄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魏永叶值班期间饮酒并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6月5日,魏永叶在值班期间饮酒,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魏永叶属酒后驾驶,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魏永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许昌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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