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能源巨头美孚的商标生意:在华注册超1400件商标,被指用“注册霸权”狙击浙江民企
近日,时代周报注意到,浙江知名药企——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诺医药”)历时十余年研发的新一代黄褐斑外用药“孚美达”在2024年5月获批上市后,却接连遭遇美国能源巨头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美孚”)以“商标近似”为由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一场横跨能源与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博弈正式升级。与此同时,孚诺医药就美孚其他异议案件展开行政诉讼。一场跨行业的商标近似争议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 Corporation)是世界上最大的上市石油和石化企业之一 ,前身为约翰·洛克菲勒于1863年在美国成立的炼油厂 ,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勘探、化工、新能源等,2023年营收3445亿美元,连续85年获3A信用评级。案件的争议点在于,美孚认为“孚美达”与其“美孚”商标构成近似,可能引发混淆。孚诺医药则认为,“孚美达”与美孚“Mobil”的音译商标在文字构成(三字vs两字)、行业属性(医药治疗vs能源化工)、消费场景(皮肤病患者vs工业/汽车用户)上存在天然鸿沟,无实际混淆风险。5月16日,时代周报记者针对相关争议也向埃克森美孚公司发送了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复。根据中国商标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数据,埃克森美孚在华共注册了超1400件商标,涵盖45个国际分类。其中,国际分类第4类“燃料油脂”包含488件商标,第1类“化工原料”包含225件商标,第5类“医药”包含11件商标。美孚的“全类别商标防御”策略,究竟是跨国企业应对商标风险的典型路径,还是利用商标霸权“狙击”中国企业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幻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对于商标申请应当更加重视。张浩哲表示,在产品上市及商标申请前,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商标检索工作,注意对于在先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的避让。而一旦遭遇商标异议,除了积极应诉以外,也可主动出击,尝试对异议方商标权基础发起挑战。以本案为例,美孚公司以在先注册的“美孚”商标对孚诺公司申请的“孚美达”商标提起异议,孚诺公司可以尝试对“美孚”商标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简称“撤三”)。一旦“美孚”商标被认定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则可能面临被撤销的结局。“我们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应诉,成本很高。”傅家祥坦言。事实上,商标纷争在中外企业间早已有之。2012年,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遭遇了“iPhone”商标的归属问题。深圳唯冠科技早在苹果推出iPhone之前就已在中国注册了“iPad”商标,导致苹果在2012年被迫支付6000万美元以解决商标纠纷。美孚在国内的商标之争也是比比皆是,例如,美孚曾针对吉林省宏兴种业在第31类 “谷种” 商品上注册的 “美孚”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主张石化产品与农药原料的关联性,最终法院认定争议商标与美孚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漳州市美孚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 “美孚尔” 商标因包含 “美孚” 字样被无效,尽管该商标属于生物科技领域;美孚起诉北京北农公司在肥料、杀虫剂上使用 “美孚” 商标,主张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北京高院终审判决被告赔偿300万元,认定 “美孚” 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具有跨类保护效力;美孚起诉慈溪车业公司在火花塞、减震器等产品上使用 “美孚” 商标,法院认定 “美孚” 为驰名商标,被告构成侵权;美孚在第5类医药保健注册的11个商标中,多数未实际投入使用(如 “埃克森”“EXXON” 等),可能构成商标囤积。这些案例无一不显示出中文商标在中国本土语境下的重要性与复杂性,也为所有创新型企业敲响警钟:“在品牌出海和本地化发展过程中,商标保护不容忽视。”“法律的事情留给法律。”这场仍未尘埃落定的博弈,或将引发更多关于法律、公平与创新之间边界的深层次思考。时代周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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