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违法放贷超33亿,刘连舸认罪!“道德败坏、家风不正,私存涉密资料…”

访客 2024-04-25 57583 抢沙发

在官宣落马一年零一个月之后,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据央视新闻4月24日报道,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连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连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3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刘连舸被查。彼时,他刚刚被免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辞去中国银行董事长职务。

简历显示,刘连舸出生于1961年5月,吉林永吉人,金融领域科班出身,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多年,担任过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年10月7日,被查半年后,刘连舸被开除党籍。通报称——

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

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连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连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刘连舸过往履历亮眼。

生于1961年5月,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刘连舸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近2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近11年。2018年,刘连舸调任中国银行,当年8月起任行长,10月起任副董事长,当时刘连舸成为四大行“一把手”中最年轻的一人。而此后不到一年,2019年7月,刘连舸就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据财联社,今年以来,近两年落马的部级金融老虎,包括原招商银行行长田惠宇、原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等,已经基本进入起诉和宣判的阶段。

4月12日上午,官方消息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光大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近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出,应当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唐双宁的刑事责任。

唐双宁生于1954年10月,2017年12月卸任。2023年7月,官方通报其被查。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截至4月17日,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完成进驻工作,15个巡视组将对34家经济工作部门和金融单位开展常规巡视。

据了解,今年2月底,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本轮巡视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的第一次巡视。

4月16日,央视消息显示,中央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党组织工作3个月左右,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对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本次巡视进驻时间安排最长。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34个被巡视单位中,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占据一半的比例,包括中信集团、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保险,五大国有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人行、国家金监总局、证监会和上海、深圳交易所等7个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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