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一个月,4家券商被罚,全是这一原因……
又一券商因持续督导业务被罚。
5月6日广东证监局对国信证券出具警示函,认为该公司作为奥普特的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违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不足一个月,已有4家券商因股权融资项目持续督导业务出问题而被处罚,显示出监管层对保荐机构能否在持续督导期间真正发挥“看门人”作用的密切关注。
没及时发现企业超募投计划发工资
根据5月6日广东证监局的公告,国信证券收到警示函,事关科创板企业奥普特。
在广东证监局看来,国信证券作为奥普特首发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情形:
一是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国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奥普特存在超募投计划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也未按要求督促奥普特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是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国信证券未能持续关注奥普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奥普特使用营销中心募投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薪酬的问题,在发现该问题后也未要求奥普特及时整改。
据了解,奥普特在2020年上市。后来广东证监局对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存在违规问题,于今年1月出具罚单。
罚单显示,奥普特此前在IPO招股书中披露,计划用募集资金中的5449.90万元投入“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其中有503.58万元用于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然而根据2023年3月奥普特披露的结项报告,这笔募投资金实际有2040.38万元用于发放工资,远超前述的503.58万元。而多发放的1536.8万元工资中有936.62万元实际发放给另一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增人员。
对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奥普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为此,广东证监局要求奥普特责令改正,并对董事长卢盛林、总经理卢治临、财务总监叶建平、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出具警示函。
作为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没有勤勉尽责,难辞其咎。广东证监局表示,国信证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全面检查公司保荐业务制度体系建立、保荐代表人持续培训制度执行和相关问题的规范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保荐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督促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执业质量。
广东证监局还要求国信证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上述罚单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交所。
持续督导业务被严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不足一个月,已有4家券商因股权融资项目持续督导出问题而被处罚。
据悉,华西证券近日被监管罚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事关金通灵2019年定增项目。该上市公司2017年至2022年期间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华西证券在被江苏证监局指出的多个违规问题中,有两个涉及持续督导,即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根据华西证券的公告,金通灵2019年定增项目不仅两个签字保代被罚,另外两个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义、陈庆龄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事实上金通灵不仅做过一次定增,在2017年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彼时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为国海证券。就在4月10日,因国海证券在金通灵2017 年定增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出具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国海证券、2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海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举一反三,通过进一步细化持续督导工作规范和标准,加强持续督导工作规则研判和培训宣导,及时强化了管控措施。
而在4月29日,华英证券两名保代因一单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业务被出具警示函。据广东证监局表示,华英证券作为搜于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存在未制定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未对搜于特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未能有效识别出搜于特关联交易情况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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