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上市药企子公司被罚
5月20日晚间,梓橦宫披露的公告信息显示,其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违反相关规定,日前被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计罚没近百万元。
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被罚
公告显示,5月17日,子公司昆明梓橦宫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收到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昆明梓橦宫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多酶片(批号:230303)经现场抽检[活力测定]胃蛋白酶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抽检多酶片(批号:230303)为劣药。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昆明梓橦宫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多酶片(批号:230303)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
不过,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及时启动召回程序,通知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药品,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综合裁量后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多酶片(批号:230303)4818瓶;
2、没收违法所得20.8万元;
3、处货值金额26.33万元三倍罚款78.99万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99.78万元。
未对生产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梓橦宫表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均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前述罚没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0.98%,多酶片2023年度销售总额占营业收入的1.23%,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有限,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召回前述产品。截至目前,昆明梓橦宫暂未收到该批次产品的有关疗效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投诉和反馈。
梓橦宫表示,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和监督,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及义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的过程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资料显示,梓橦宫是一家从事药品研发、生产与营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首批北交所上市公司之一。“梓橦宫”品牌为“中华老字号”品牌,同时“梓橦宫”商标也是“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现拥有26项发明专利,99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片剂、硬胶囊剂、散剂、搽剂、软膏剂等多种剂型。已上市的新药品种主要有:胞磷胆碱钠片、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胶囊、普瑞巴林口服溶液、东方胃药胶囊等。
同时,控股子公司昆明梓橦宫还拥有全国独家民族药品种清肠通便胶囊、玄驹胶囊、虎杖伤痛酊以及40余个在云南省具有竞争优势的基药品种和低价普药品种。
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9365.54万元,同比增加3.61%;实现归母净利润1988.62万元,同比增加23%。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7544户。
截至5月20日收盘,梓橦宫每股报8.12元,年内下跌约14%,公司最新市值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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