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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连续5年被问询:销售费用约占营收4成,为什么这么高?

访客 2024-05-22 68150 抢沙发

作者:梁春富

5月20日晚间,振东制药(300158.SZ)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其补充说明销售费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信托理财产品等问题。

振东制药是山西省长治市的一家制药企业,主营业务为种子种苗抚育、种植、加工、仓储、饮片于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还覆盖肿瘤、消化、心脑等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销售。振东制药2011年在创业板挂牌上市,是山西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

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振东集团”)持股振东制药29.41%。其曾在2018年2月至2021年8月期间,违规占用振东制药1.34亿元,作为实控人的李安平以及时任振东制药财务总监的刘长禄被深交所点名批评,并被处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4月22日晚,振东制药公告了李安平卸任董事长一职,他的90后儿子李昆接棒。刘长禄也在同一天辞职。

需要注意的是,因销售费用高企的问题,振东制药2019年-2023年连续五年被深交所要求解释为何销售费用如此高。如今这一“老大难”问题又摆在了李昆面前。

销售费用高企,连续5年被问询

财报显示,2023年,振东制药实现营业收入36.26亿元,销售费用14.76亿元。在销售费用中,服务费、市场运营费10.53亿元,职工薪酬2.16亿元,同比增加5495.84万元。

深交所要求振东制药说明2023年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主要支出对象类别构成、前十大支付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交易金额,出资股东、董监高情况,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及判断依据,相关款项支付协议约定支付时点、实际支付时点、是否存在提前付款的情形,相关付款安排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

此外,振东制药还被要求详细说明公司销售费用相关职工薪酬政策、总额构成、每月发放薪酬金额、每月在职领薪人数、人均薪酬及波动原因,是否存在支出对象非公司在职人员的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员工在公司领薪的情形。

从2019年开始,振东制药每年都需要向深交所解释为何销售费用如此高昂的问题。

财报显示,2019年-2023年,振东制药的销售费用分别约为21.73亿元、22.22亿元、22.7亿元、15.18亿元和14.76亿元,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9.40%、45.83%、44.56%、40.7%、40.7%。

在振东制药2022年支出的销售费用中,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为11.17亿元,占营收比重达到30%。照此计算,2022年振东制药平均每天的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开支为306万元。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主要支出对象类别构成及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返利等情况。

振东制药在回复函中给出服务费和市场运营费相关细节,称不存在违规返利的情形。振东制药同时表示,相关支出保证了产品的销售并促进了销售的增长。例如,达霏欣米诺地尔搽剂2022年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30%,其他多个产品的销量也有所增长。

直指前十大客户之谜

问询函显示,2023年,振东制药实现营业收入36.2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4398.41万元。其中,药材种植、销售业务收入6.97亿元,毛利率10.31%。

深交所要求振东制药说明前十大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数,出资股东、董监高情况,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客户获取方式及渠道,是否属于新增客户,交易内容、本期及历史报告期累计收入确认金额、期初应收款余额、回款情况、期末应收款余额、账龄、信用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函证情况、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前二十大供应商与客户中是否存在重叠情形;进一步提供药材种植、销售业务的相关情况。

事实上,振东制药的客户身份一直争议不断。

振东制药此前披露的2022年销售费用前十大支付对象中,第一家为关联公司振东健康,支付金额约6414.36万元。数据显示,振东制药2022年前十大支付对象交易金额总计约为2.4亿元。这也意味着,光振东健康一家的销售费用就占比近3成。

另外,还有三家支付对象的原实控人疑似为振东制药前员工。这三家支付对象分别长治诚聚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诚聚康”)、长治市圣悦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治泓恺叶晟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这三家公司成立时间相近、注册地址相近、邮箱一致,都在2022年9月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据媒体报道,上述三家公司的原始股东,以及诚聚康的法定代表人景亚男与振东制药的大区负责人存在重名的情况,疑似均为振东制药员工。2021年、2022年,振东制药向这三家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合计逾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查询发现,振东制药近三年披露了超过50家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企业,其中不少公司已注销,还有多家企业用的是同一注册地址,且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参保人员为零。

除前十大客户外,深交所还关注到振东制药应收帐款前五大对象、预付账款以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

问询函显示,2023年末,振东制药应收账款余额为8.58亿元,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2.03亿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863.8万元,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3446.66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振东制药分别补充说明3年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对象名称、注册资本、参保人数、出资股东、董监高情况,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信用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是否已提起诉讼、与对方协商的后续付款安排。

2023年末,振东制药预付账款余额为9959.7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工程、开发支出款及投资款1.31亿元。深交所要求振东制药补充说明与上述交易对方的历史合作情况、交易内容、合作模式、预付原因、结算时间,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结算时间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自查并说明报告期发生额在1000万以上各类预付款的预付对象名称、注册资本、参保人数、出资股东、董监高情况,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预付原因、预付时点、结算时点,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2024年4月12日,振东制药披露公告称,2019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山西金都商贸有限公司、长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多个主体实施资金占用。深交所要求振东制药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前次披露的多个配合资金占用主体的股东、董监高、注册信息等,核查是否与3年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款、销售费用的前五大支付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如是,应说明相关交易的发生背景、交易内容、收付款安排及其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此外,2023年,振东制药与北京振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振东五和医养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02亿元。深交所要求振东制药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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