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通知,这些人可以退核酸检测费了,有人退了90元
5月20日,河北廊坊部分市民反映收到了廊坊市人民医院的短信,称“按上级要求退还2020年至2021年核酸检测费。请持身份证于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时间到市医院财务部退费”。
据多家媒体报道,此消息属实,该医院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退费。
此事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不少网友留言询问,其他地方其他医院可以退费吗?
通知发出后很多人排队
据新京报报道,5月20日,廊坊市民张静(化名)收到了署名为“廊坊市人民医院”的短信,短信显示:“按上级要求退还2020年至2021年核酸检测费。请持身份证于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时间到市医院财务部退费。”
“我去年就收到了退费短信,当时还以为是骗人的。”张静表示,随后她将此事分享到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咨询,得到肯定答案后前往医院进行退费。“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医院退费,给我退了90元现金,是我孩子当时发烧去急诊做的核酸费用。”21日上午,张静已在医院财务部拿到了核酸退费。
新京报报道称,廊坊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退核酸费用是真的,拿着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出示手机短信就可以。2020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期间在我院发热门诊的检测费用会退。需在发热门诊,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因上学或者出差等原因来检测的不包含在内。”
5月21日下午,廊坊市人民医院财务科告诉澎湃新闻,“这个是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的这一批的患者需要退费”。今天(21日)退费的现场非常繁忙,“非常多的人在排队退费”。其表示只有满足相关条件、收到短信的患者才能够进行退费。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称,退费的消息此前也发过,但都没有人来,也没有人问真假。对于退费原因,该工作人员称是相关政策要求。
另据大河报报道,21日上午,廊坊市12345工作人员回复称,核酸检测退费一事属实,“目前(退费)只针对廊坊市人民医院,应该是收到短信的人可以退”。
据红星新闻报道,河北省卫健委一名值班人员表示,不清楚全省范围是否有统一的核酸检测退费规定,能否退费以接到的通知为准。
退还核酸检测费用一事在河北并非首例。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3月,秦皇岛市昌黎县审计局曾发布过一则《关于门诊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退费的公告》。
公告称,按照河北省审计厅要求,昌黎县审计局对昌黎县人民医院、昌黎县妇幼保健院和昌黎县中医院2020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门诊发热患者一般排查及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和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是否应退尽退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按上级部门要求,2020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发生的门诊发热患者一般排查、检测费用个人部分应退尽退;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应退尽退。
公告还称,退费没有次数限制,发生几次退几次。
多地曾发布核酸检测退费消息
核酸检测退费也曾发生在其他省市。
2021年2月,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曾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出,对于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退费工作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符合退费条件的人员可在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带齐相关资料,去原交费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退款。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上述方案中提到的可退费时间范围,与廊坊市人民医院发布的时间范围相近。
此外,广西、新疆等地一些县市也曾发布过退费通知,包括全额退费和差额退费。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来宾市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曾发布通知,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进行退费。上述多家医院在通知中提及的政策依据,多为根据桂新冠防指〔2021〕51号文件相关要求,退费区间均自2020年5月7日开始。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关于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进行退费的通知》中称,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进行退费的要求,该院拟对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属于“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九类范围内已收取费用的人员开展退费工作。
此外,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还曾通知中公布过一份退费人员名单,涉及约3.5万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红星新闻、新京报、澎湃新闻、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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