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5城、最高补助12亿,中央财政出手支持城市更新
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目前,全国首批15城名单已经出炉,每个城市中央财政补助总额最高可达12亿元。业界期待通过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为城市更新撬动更多市场化资金。
近日,据财政部官网公告,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开展了竞争性评审,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包括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4月底,财政部办公厅和住建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示范城市选拔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根据通知明确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示范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
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老旧片区更新改造。
示范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示范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制约本城市发展的问题,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
一名接近住建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近年来,财政部会同住建部等相关部委已先后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了三批示范城市,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前,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相比之下,城市更新包括了海绵城市的一些工作,但所涉内容更丰富。基于当前城市发展的新要求,有关部委经半年左右研究,制定前述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阶段性安排。
“按照计划,自今年起,三年遴选出三批共计50个示范城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分别15个城市,第三批20个城市。”该消息人士称。
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通知称,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对于不同经济发展情况的示范城市,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有所差异。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结合已公布的首批示范城市名单,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占比最多,西安、上海等城市,中央财政配套资金总额最多为12亿元。
在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地方财政需要配套多少资金,又能通过政策投资撬动多少社会资本投入,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首先,入围示范城市名单的前提之一是该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其次,记者注意到,“资金的协同性”和“带动投资”已被纳入“城市更新示范城市绩效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其中,“资金的协同性”即地方按方案筹集资金,充分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带动投资”即城市更新带动社会总投资倍数,后者为定量指标。
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示范城市,将视情况缓拨、扣减补助资金。
“虽然通知没有明确中央投资的支持比例,但根据城市政府在申报材料时做出的估算,中央财政通过撬动地方配套投入并联动市场资金,带动倍数约8~10倍。”前述消息人士对城市更新带动地方投资增长,持积极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也是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领域。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曾在4月底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将统筹用好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工具,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部分大中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地下管网更新改造。
为与现有政策做好统筹衔接,按照城市更新示范工作要求,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使用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防止交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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