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这些举措将陆续推出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9月27日在国新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将《若干意见》的十条措施细化为工作举措,将陆续推出。将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
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方面,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陆续发布系列监管政策,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取消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募资规模的限制,支持保险公司发挥价值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到目前,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8万亿元,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超过3.3万亿元。
此外,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推动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目前试点基金运行良好。“后续,我们还将扩大试点范围,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试点,持续加力资本市场投资。”罗艳君说。
罗艳君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罗艳君介绍,截至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险业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保险资金配置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21万亿元以上,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
将陆续推出《若干意见》细化工作举措
对于保险行业怎样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强监管、防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在发展模式方面,更加强调要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体系,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强化长周期考核,要尊重保险本身的规律,尊重保险行业的规律,还要按照保险行业规律谋划发展,提升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水平。”肖远企说。
“《若干意见》十条措施,每一条都有很丰富的内涵,金融监管总局正在把意见细化成具体的工作举措,今后会陆续推出来。”肖远企表示。
提高个人养老金保险投保便利度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还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商业健康险、巨灾保险、新能源车险等多个险种的下一步发展进行回应。
《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罗艳君透露,下一步,会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鼓励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长期资金管理等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在个人养老金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坚持普惠、便民的原则,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特别是要提高投保的便利度。
就商业健康险发展,罗艳君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若干意见》的部署,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总体考虑是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扩大服务人群、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此外,对于巨灾保险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财产险司司长尹江鳌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地服务防灾减灾救灾。
在科技保险发展上,尹江鳌表示,将围绕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等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总体思路,从丰富产品、完善政策、推广试点三个方面着手。
就新能源车险发展,尹江鳌表示,下一步,将以新能源车险改革为切入点,持续深化车险综改,在巩固“三项机制”成果的同时,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探索家用车网约运营组合产品,探讨高赔付车辆风险分担机制,尽量解决投保难问题。通过回溯数据优化基准费率,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推动降低新能源车险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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