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大消息!中国石化、牧原股份、招商蛇口都公告了
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陆续落地。
10月20日下午,中国石化公告称,控股股东获中国银行7亿元授信用于增持计划。同时,公司获得不超过9亿元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
招商局集团旗下多家上市公司也公告,获得贷款额度支持股份回购,包括招商蛇口、招商港口、招商轮船等。
牧原股份公告称,与中信银行签署24亿元专项贷款合同用于股份回购。其他发布了涉及回购增持贷款公告的公司还有温氏股份、玲珑轮胎、山鹰国际等。
涉及贷款金额最高24亿元
10月19日,中国石化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拟自2023年11月11日起12个月内增持A股和H股,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截至公告日,已累计增持12.91亿元,其中A股增持5.49亿元。
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石化集团的通知,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有关监管部门“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协议,据此获得7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中国石化的A股股份。
相应的,本轮增持中A股的资金来源将由“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变更为“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中国石化集团预计后续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已获得的授信额度。
同时,中国石化还公告,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据此获得不超过9亿元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
招商局旗下多家公司也发布了涉及贷款支持股份回购的公告。
根据招商蛇口公告,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获得《贷款承诺函》。根据协议,招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7.02亿元的贷款额度,用于公司股票回购项目。贷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不超过2.25%,且不高于市场利率。此次合作涉及关联交易,已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协议的签署为公司股份回购提供了融资支持。
招商轮船公告,公司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获得其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4.43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招商港口公告,公司拟以1.95亿元—3.89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1.5元/股(含)。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并获得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3.89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牧原股份最新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将为公司提供24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贷款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年化利率为2.25%。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温氏股份公告,为支持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利率不超过2.25%,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还收到中国银行10亿元的贷款承诺函。资金将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回购金额预计在9亿元至18亿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27.01元/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回购1822.22万股,占总股本的0.2739%,累计成交金额约2.99亿元。
山鹰国际公告,10月2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金额为2亿元的专项回购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10月1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支付资金总额约3.32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股票回购专项借款仅用于支付后续回购交易价款。
玲珑轮胎公告,控股股东玲珑集团计划于2024年8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024年10月19日玲珑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鉴于玲珑集团的股票增持业务需要,玲珑集团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项借款将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
威迈斯则公告,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仍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2024年10月19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业内:如果股价不跌
银行和企业都“挣钱”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该通知规定,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这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银行是否已经推出相关产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多家银行的相关人士。
渤海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将推进业务,该行将该项政策分解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两类业务,即“回购贷”“增持贷”,并结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企业市值表现、企业行业地位等因素确定目标客户。在业务定价上,渤海银行将提供与同业相比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而一位城商行风控人员表示,之前该行里曾发过通知,要求员工持续关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也有大行风控人士表达了对这一贷款产品风控方面的思考,这类产品也是有风险的,股价会随机游走。
例如,一笔该类贷款发放给企业后,银行根据贷款找到央行申请再贷款,这相当于银行用央行的钱去放贷,可以“挣”到利差。如果股价不跌,其实银行和企业都“挣钱”。
对于可能的授信及银行的风险计提方式,该人士推测,“估计也得抵押。按照统一授信给做,风险评级就参考借款公司评级,对应的风险也可以计提了;如果银行向央行申请了再贷款,估计也得计提。这种没说‘豁免’,不过是否轧差还得看看细则。”
对于轧差,该人士解释道:“银行贷款给企业,要计提拨备、占用资本。而央行再贷款给银行,是否可以把对应计提的资本减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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