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借钱来填炒股资金的“坑”!金花股份董事会及高管向投资者诚恳致歉

访客 2024-11-30 79382 抢沙发

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炒股,无法归还募集资金。最后,上市公司向第三人临时借钱3000万元来“填”流动资金。这家上市公司是金花股份(600080.SH),而这一行为也受到了监管处罚。

11月29日晚间,金花股份公告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董事会秘书孙明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除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上述决定书还提到了金花股份存在2023年半年报、三季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情形等违规问题。

借钱来填炒股资金的“坑”

11月29日晚间,金花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第三条涉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规范。

根据公告,金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转至金花药厂用于日常经营。经查,金花药厂将部分资金转回公司一般户后,公司用于买卖股票,导致期末无法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通过向第三方自然人临时借款3000万元,才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间接用于股票交易,违反了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董事会秘书孙明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监管机构认为,上述责任人应认真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各项规定,完善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特别是,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只能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严禁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因此,上市公司将募集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炒股是违反监管规定的违规行为。任何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金花股份涉及证券投资(包含投资私募基金)的买入金额达6.15亿元。而在2023年度,金花股份买入金额为15.06亿元。2022年度,这一数字为6.1亿元。

青睐龙头股但没赚到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金花股份自2022年开始,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了证券投资情况。从投资风格来看,金花股份青睐于细分领域的龙头股以及白马股。

比如在今年上半年,金花股份证券投资涉及的股票包括恒生电子、保利发展、赣锋锂业、比亚迪和舍得酒业等。而在去年,公司证券投资涉及的股票更多,包括航发动力、东方证券、恩捷股份、广汽集团、国电电力、科大讯飞、立讯精密、紫光股份、元祖股份等。

有意思的是,金花股份去年还曾持有今年的一只“妖股”中化岩土。去年金花股份累计买入中化岩土57.06万元,亏损5702.02元。至于2022年,则涉及包括贵州茅台、宁德时代等知名龙头。

总体来看,金花股份炒股似乎没有带来太多回报。

今年上半年,金花股份炒股亏损739.6万元,主要亏损股票是恒生电子,亏损524.3万元。去年,金花股份炒股亏损了2746.7万元,主要亏损股票是比亚迪、恒生电子、舍得酒业和海大集团,其中海大集团亏损1350万元。

不过在2022年,金花股份炒股赚到了钱,当年盈利288.5万元。主要盈利的股票是贵州茅台、国际医学、中航西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随着今年行情转暖,上市公司宣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案例并不少。10月9日,海顺新材、国中水务分别宣布,均以不超过总额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等问题

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金花股份还在下列违规情形:

2023年半年报、三季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月申购华银稳健成长4号私募基金2000万元、基成盈赢宝私募基金1000万元,将其计入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核算。

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五条规定,在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及时将前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2023半年报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9.31万元,利润总额多计209.31万元,2023年三季报少记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54.20万元,利润总额多计1054.20万元。

前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关联方期间占用资金已全额退回

公司在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通过预付第三方款项的形式,相关资金转出后流入公司董事长邢雅江实际控制企业的情形,第三方随后将预付款退回公司,实质构成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金额累计5200万元。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四条及《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金花股份公告提到,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期间占用资金5200万元已经全额退回公司,上述关联方已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为此,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向投资者诚恳致歉。

公开资料显示,金花股份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公司主导产品金天格胶囊是国家一类新药,经过多年的推广,目前已成为骨科临床中药一线用药;转移因子系列产品为改进人体免疫力的生物药品;儿童系列用药包括小儿止咳糖浆等;普药系列主要包括开塞露、诺氟沙星胶囊、甲芬那酸胶囊等品种。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79382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