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听丨 “社保捆绑加班”,权益岂能成为PUA员工筹码
评论员 时风
“牛马”本不易,又被卖权益。
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广东佛山汇创塑料模具有限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员工每月至少要加班10晚以上。“不足10晚的员工,社保规定个人的部分自己出”。面对舆论质疑,公司声称这是“自愿加班”,并以此为由提出所谓的“激励机制”:“如果你符合加班规定,自己缴纳的社保我们来缴纳,另外你也可以赚加班费,还能拿提成。”
“社保捆绑加班”,这家企业无疑开了损害员工权益的恶劣先例。
加班从来不是员工的“义务”。每月至少加班10晚,这种强制性或变相强制性的加班要求,已经远远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合理范围,严重侵犯了员工的休息休假权。
社保是员工的法定权益,而非“福利”。将社保缴纳与加班挂钩,实际上是将员工的法定权益作为交换条件。员工缴纳社保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不是基于是否加班。这种“以加班换社保”的模式,真要推广开来,会形成“破窗效应”:今天可以拿社保相要挟,明天就可以用年假、用双休做牺牲。
当加班从“义务”沦为强制,当社保从权利变成“赏赐”,所谓“自愿加班”就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在这种经济胁迫下,劳动者不仅要付出额外的劳动时间,还要对企业“慷慨代缴”感恩戴德,是典型的被双重剥削。
佛山这家企业的做法不是孤例。有网友留言:“佛山巨多这种作坊工厂!一个月就休2天的大把!社保不买是基操!”也难怪佛山汇创公司回应的口气居高临下,理直气壮。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也该好好查一查这些用工乱象了。
文章最后,附一首打油诗作为结尾:
加班才给缴社保,
压迫员工耍恶招。
权益沦为赏赐物,
监察利剑该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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