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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四个聚焦”赋能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访客 2025-04-09 27 抢沙发

大象新闻记者 龚雪 通讯员 陈柏利 左强

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以“四个聚焦”为引擎精准发力,赋能审判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纵深发展,促进审判质效持续优化提升。连续三年,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三、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其中上诉率、发改率、平均结案用时、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人民法院质量管理体系基层法院“体检”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合理区间。

罗山县法院:“四个聚焦”赋能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聚焦落实案件评查 筑牢办案质量“压舱石”

严格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制定《罗山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的实施方案》,针对发回改判、信访投诉等不同重点,按各审判业务条线全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2024年,累计开展案件评查活动6次,评查发改、信访案件共63件,组织案件评查集中点评5次,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纠偏纠错的功能作用,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制定《关于落实“阅核”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实体和程序双重审核标准,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2024年,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3483件,占结案总数的50.94%,阅核案件6523件,占结案总数的64.85%,其中提出修改意见247件,有效降低了案件瑕疵,提升了裁判文书质量。全院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低至0.16%,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领先水平;刑事、行政条线实现“零申诉”,案件比降至1.35,司法资源利用效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二。

聚焦优化监管流程 跑出办案效率“加速度”

依托“智慧审判”系统,实现案件从立案、送达、审理到宣判等各流程节点实时自动监控。严格规范审限变更的审批流程,对于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延长的理由和期限,确保审限变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建立定期通报提醒制度,对案件审理进度进行定期梳理和通报,对于临近审限的案件,跟踪落实办理进度,及时提醒承办人加快办案,避免出现超审限情况。

2024年,全院案件审理平均用时43.23天,审限内结案率达到了100%,无一件超长期未结案件,实现“快审快结”与“质量优先”的双赢。

聚焦做实定分止争 擦亮办案效果“金名片”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定分止争、实质解纷做深做细。联合县司法局、工商联等部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2024年,通过发挥非诉解纷机制的优势,成功分流化解纠纷3429件,分流率达35%,居全市基层法院第2,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判后回访+履行引导”专项行动,在案件宣判后,主动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其对判决结果的接受程度和履行情况;向当事人发送《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敦促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相应义务。2024年,共发送《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4531份,60%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降至40.39%,居全市基层法院第2,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罗山县法院:“四个聚焦”赋能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聚焦探索改革创新 打造精细管理“新引擎”

创新优化指标管理,紧密对标《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制定新的法官业绩考评办法,从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司法效果等多个维度对法官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激励法官不断提升自身的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

数据赋能审判管理,依托“智慧审判”平台,精准定位短板指标,通过对审判数据的分析和挖掘,找出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靶向整改提升。通过客观、可靠的审判数据赋能审判管理,服务审判工作开展,让审判管理成为高水平审判质效的助推器、高效能法院管理的指挥棒、高质量司法实践的指向标,助推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

编审:孙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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