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 洛阳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在2025年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洛阳法院开展了系列环保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同堂培训 参与协办洛阳全市政法系统同堂培训,邀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以《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背景下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相关问题》为题进行授课,洛阳市260余名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及律师参与此次培训。
基地挂牌 洛阳中院联合汝阳法院,在汝阳恐龙化石群地质公园揭牌成立“龙栖”汝阳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基地,并发布洛阳市首份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令》,通过“司法+生态+文保”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以法治力量守护地球生命演化史的“活化石”,洛阳市县两级法院、司法局、林业局、汝阳县刘店镇政府等部门相关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巡回审判 6月4日,洛阳中院邀请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审判审判庭到老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峰、刘某萌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执法人员30余人参与旁听。通过“沉浸式”法治课堂进行以案释法,拓宽普法宣传的渠道。
非诉座谈针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生态环境类普法的意见,6月4日下午,洛阳中院联合老城法院,通过“订单式”普法的形式送法上门,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走访调研并进行座谈,老城法院通报了全市环境资源非诉执行案件的情况,各方围绕环境资源非诉执行案件办理中疑难问题进行交流,并听取了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于法院环境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送法上门”和“订单式”普法的形式,助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洛阳法院将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用司法力量呵护青山绿水蓝天,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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