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上市公司:不服,上诉!

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上市公司:不服,上诉!

文峰股份(601010)近日公告,公司因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相关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江苏高院下发的《受理暨应诉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文峰股份此番上诉,请求法院撤销南京中院此前作出的“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
  • 1
  • 共 1 页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