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
解决小微企业“信用换贷款”痛点!发改委、央行、金融监管总局集中发声
“银行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和初创型企业,包括一些大学生创业贷款,对整体信用情况不掌握,对资产情况不掌握,个别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这是个非常大的堵点,也是非常大的‘痛点’。”
4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作出上述感叹,他表示,为解决这一痛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今年1月2日正式发布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借助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也即以信用换取贷款。
两大国家顶层信用信息归集平台有望实现双向联通
“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有征信系统,发改委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两个是我们国家顶层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这两个平台未来也要双向联通,现在信用平台已经向银行进行了开放。”李春临表示。
信用信息是信用融资的基础,李春临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即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下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目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780亿条,其中包括企业登记注册、纳税、水电气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需要的信用信息。
不过,李春临也提到,当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仍然不够充分,现有共享信息不足以支撑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作出精准信用评价,因此,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17类、37项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
同时,着力加大国家层面“总对总”共享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目的是减少地方重复归集工作量,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前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双向联通,即未来在这方面的重要工作。
李春临表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还需要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未来还将着力解决数据共享频率不够、接口调用容量不足、部分公共事业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各地12月底前要完成平台整合工作
除了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依托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指导各地建设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同样也是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信息的‘烟囱’太多。”李春临表示,当前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问题逐渐突出,一些地方建有多个功能类似的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金融机构多头对接、企业多头注册,不仅增加了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负担,也导致平台信用体验和运行效果欠佳。
因此《方案》提出,要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并联通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
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发布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李春临指出,建设这一平台的目的是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集中高效利用,让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更加方便和快捷获取数据。
不过,李春临也强调,“唯一出口”有三个限定词:一是政府部门,二是集中,三是公共信用信息。
对于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归并整合,李春临强调,这次平台优化整合不是概念上、逻辑上的整合,而是要做到实质性的整合。
一是主体唯一,整合完成的标志是唯一的名称、唯一的运营主体,不得以所谓的“互联互通”“统一出口”“统一标准”等代替整合;
二是资产划转,被整合平台的各类资产要划归保留的平台;
三是数据移交,被整合平台归集的信息和融资成效数据要整体移交到保留平台上;
四是明确责任,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本地区平台整合工作。
《方案》要求,未来一个省份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各地方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整合工作。
普惠小微贷款利率2018年以来累计下降3.15个百分点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1.4万亿元,同比增速达到21.1%,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2%,较2023年下降0.35个百分点,2018年以来累计下降3.51个百分点。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负责人冯燕在会上表示,今年金融监管总局将要求银行实现保量、稳价、优结构,同时优化三项监管制度,完善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良好环境,更好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保量、稳价、优结构”是今年普惠信贷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到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方面:
“保量”,是要保持普惠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稳价”,是稳定信贷价格,指导银行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求银行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优结构”,是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
同时,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突出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中长期贷款支持。
冯燕指出,除信贷支持外,金融监管总局也鼓励银行构建“信贷+”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
此外,冯燕透露,金融监管总局今年将对三项监管制度进行优化。
一是修订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丰富评价维度,突出服务效果的评价,完善监管协同联动机制。
二是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完善差异化的分类标准。
三是优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细化尽职免责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制度的结合度,更好地保护尽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央行:研究推动中小微企业支付资金流信息的共享应用
《方案》提出,要坚持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金融基础设施定位,为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征信服务。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表示,我国征信信息建设一直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近年来,人民银行大力发展多层次征信市场,广泛覆盖社会征信需求。其中包括积极稳妥发展个人征信市场、培育和发展企业征信市场、积极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市场化转型。
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全球覆盖人数最多、收录信贷信息最全的征信系统,查询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目前已经成为金融机构信贷评审流程的必要环节,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了征信主渠道作用。
任咏梅指出,截至2024年3月末,数据库接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法人机构6124家,累计收录11.6亿自然人、1.3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2023年全年提供查询服务达53亿次。
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截至2024年3月末,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3445.5万笔,提供查询2.1亿次;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融资51.2万笔,在支持动产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等方面成效显著。
任咏梅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完善数据库功能和服务,为做好五篇大文章提供信息支撑。
一是依法全面采集金融信用信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应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二是研究推动中小微企业支付资金流信息的共享应用,形成与信贷信息互补的服务格局,进一步提升没有信贷记录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便利性。
三是进一步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登记范围,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利用动产获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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