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重磅,北京明确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
5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本年度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此前,据北京市住建委介绍,“十四五”期间,北京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部分项目已陆续投入运营。
对于供地计划,通知明确,本年度计划安排各类住房用地1060公顷。
安排各类住房用地1060公顷
通知明确,保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稳定,2024年度计划安排各类住房用地1060公顷。加强规划引领,深化空间结构布局,土地供应向重点功能区、轨道站点周边、南部地区等重点发展空间倾斜,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其中,计划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入库300公顷,坚持以需定供,通过“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保障供地结构均衡、节奏平稳,提升供地效能。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460公顷,其中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200公顷,积极引导保障性住房用地向重点功能区、轨道站点周边布局,明确地块清单,加快供地进度,有力支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回顾2023年全年,北京市2023年计划安排产业用地480公顷至520公顷,住宅用地1060公顷。实际成交方面,北京共进行27场土拍,成功出让61宗涉宅用地,总规划建筑面积合计582.2万平方米,合计出让金额达到1741.3亿元,同比增加约126.05亿元。2023年全年,北京共有27宗地块底价成交,约占总量的44.3%。在底价成交的地块中,主要是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地块。
为了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2024年度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约600万平方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管理,保障商品住房项目平稳有序开工建设和上市销售。按照“一片区一方案”,开展完善在售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专项行动。各区制定新供地项目周边公共服务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及时交用。建立住房项目全过程、全方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住房销售管理从审批监管向信息服务转变。强化因区施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多更好地满足“一老一小”家庭、职住平衡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针对“12345”市民热线反映集中的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加强联合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持续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紧扣“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加大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备案家庭保障率,2023年底前备案的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本年度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积极推进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完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实施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规范个人转租等政策,维护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紧扣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租房需求,增加公寓型、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支持长租公寓行业规范发展,加大“一张床、一间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供给力度。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公寓运营单位,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打造品牌社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图,方便群众获取房源信息。组织开展年度“返工季”“毕业季”惠民租房主题活动,让群众“租得到”“租得稳”“租得暖”。持续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主体备案、合同备案和资金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警示曝光力度,持续创建“无群租小区”。
今年以来,北京针对租赁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全部租金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征求意见稿》明确,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租金的托管、监管及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文称,为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评估、确定和备案管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
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通知明确,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出清存量项目风险,实现应交付尽交付。持续开展对预售项目工程建设、销售、资金运行、社会舆情等信息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风险新增。修订并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使用和项目正常建设。持续推进现房销售。不断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用好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白名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明确,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总结推广本市在绿色建筑行动、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推行交付样板间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扩展建造高品质住房试点,支持建筑师精心设计全龄友好住房和住区,鼓励企业研发好产品、好材料、好设备,合力建造群众需要的高品质住房。
通知明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危旧楼房改建。按照“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全市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全力推动完成本年度改造任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200个,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启动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20万平方米,不断扩大危旧楼房改建政策覆盖范围。抓好物业管理“关键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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