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工信部整治智驾夸大宣传乱象:企业面临“整改”,消费者安全认知待重构

访客 2025-04-21 10 抢沙发
今年以来,多家车企或发布智驾普及战略,或披露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技术的量产落地时间,掀起新一轮“全民智驾”技术普惠与量产竞速热潮。监管已于近日出手,规范智能驾驶宣传。4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夸大宣传的代价:引发消费权益与公共安全双重危机“高阶智驾”的模糊性源于技术分级与商业包装的矛盾。当下,部分厂商对外宣传的“高阶智驾”大多只是L2级别,需要驾驶人持续控制车辆。然而,为抢占市场,营销模糊“辅助”与“自动”的边界,通过“全场景”“零接管”等话术将L2级功能包装为“类L3”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消费者误将辅助驾驶等同于自动驾驶,产生认知偏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汽车智能化发展报告(2024)智驾篇》报告显示,智能化已成为中国消费者购车时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高达90%的消费者愿意为高阶智能驾驶服务额外付费。夸大宣传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催生出“脱手驾驶”文化,“开智驾睡觉”“双手玩手机”“脱手自拍”等视频屡见不鲜,甚至有人做出“用矿泉水瓶卡住方向盘”的危险行为。监管、企业与消费者需协同重构行业生态4月17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发表署名文章表示,宣传表达是连接产品与用户认知的关键一环,必须以真实、清晰、负责任为基本原则。企业应严格参照国家标准GB/T40429-2021等相关规定,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命名、表述方式与宣传内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L3级责任归属尚未明确,而L2级事故责任需由驾驶员承担。不过,不少车企的宣称并未重视这一风险。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在发文中提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若车企通过广告或宣传材料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如将2级辅助驾驶描述为 “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行业安全治理的深度也在向技术底层延伸。近日,工信部还对外发布GB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并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新国标首次提出因内短路发生热失控后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被称为“史上最严电池安全令”。当监管从“运动式整治”到“制度性约束”,企业从“营销内卷”到“安全优先”,消费者从“技术迷信”到“理性认知”,智能驾驶才能真正回归“辅助工具”的本质。

未来,随着L3级立法完善和智驾险普及,行业或迎来“安全与创新”的再平衡。正如中科院院士欧阳明高所言,全民智驾不是全民自动驾驶。敬畏生命才能驶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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