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有银行领千万级“天价罚单”,一银行被罚6000余万元

访客 2024-06-09 57817 抢沙发

在防风险的总基调下,进入5月以来,监管处罚力度依旧有增无减。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平台发现,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对银行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开出120张罚单,涉及被罚没总金额约1.29亿元(以处罚公告日统计)。

从处罚原因来看,除了信贷业务违规以外,监管也有了新的发力重点。记者注意到,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及代销保险违规、欺骗投保人等事项在5月的罚单中也频繁出现。

有银行领千万级“天价罚单”

今年5月,一行两局共对银行机构开出120张罚单,罚单金额合计约1.29亿元。罚单数量虽较今年4月有所下降,但罚没金额却出现了明显增长。其中,有个别银行机构被罚金额超6000万元。

从被罚主体来看,今年5月,农村商业银行共领到44张罚单,成为当月获领罚单数量最多的银行机构。此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收到的罚单数量分别为34张、22张、16张、4张。

从罚没金额来看,股份制银行成为当月的“违规大户”,被罚金额高达8043.88万元。此外,国有大行、城商行、农商行5月被罚总金额也均达到上千万,分别为1647.1万元、1148万元及1933.58万元。政策性银行被罚金额为135万元。

相比于前四个月,一行两局5月给银行机构开出“天价罚单”数量有了明显减少,但却出现了一张金额高达6000万元的罚单。

具体来看,5月14日,某股份制银行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多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罚没共计6723.98万元,成为当月金额最大的一笔罚单。

此外,还有股份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1个月内领到6张罚单,违规事项涉及投诉处理内部控制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于贷款资金等,共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没593.9万元。

10名银行员工被终身禁业

相比银行机构,银行业个人因业务违规收到的罚单数量明显增多。

《金融时报》记者通过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平台发现,截至5月末,当月累计共有超200位银行从业人员收到一行两局开出的罚单。从处罚决定来看,“警告”及“处以罚款”为金融管理部门主要的处罚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共有19名银行从业人员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其中,有10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从违规行为来看,“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是被处以终身禁业的主要原因。

例如,5月6日,某国有大行海口望海楼支行客服经理黄某龙,因“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开办银行卡或U盾”,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外,河南灵宝农村商业银行员工雷某革、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员工王某军分别因“违规发放并侵占贷款资金”“违法发放贷款形成重大案件”,也被处以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

再从处罚对象来看,在收到一行两局罚单的人员名单中,不乏各家银行地方分支机构的“一把手”。

5月24日,时任吉林银行长春凯旋支行行长的李某霞,因对该行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承担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5月20日,时任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行长的何某斌对该行违规通过借新还旧掩盖贷款风险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多家银行因理财、保险违规销售被罚

从一行两局5月开出的120张罚单来看,银行机构主要的违规事项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包括贷款业务管理、账户管理、反洗钱、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理财及保险业务等。

其中,绝大多数罚单仍与“信贷业务违规”有关,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以及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行为。

具体来看,在国有大行5月收到的34张罚单中,共有19张涉及“信贷业务违规”。其中,某国有大行河南省分行因“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归还其他借款”共5项违规行为被处罚金240万元,成为当月国有大行领到数额最大的一张罚单。

在城商行中,近8成的罚单与信贷业务有关。其中,贵州银行4家分支机构先后在5月因“信贷业务违规”收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开出的罚单,合计被罚没金额高达270万元。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信贷业务违规外,银行理财及保险代销业务也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方向。

在上述提及的“天价罚单”中,理财业务是该股份行主要的违规领域之一。具体包括违规向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虚构风险缓释品、未计提风险加权资产、代客理财资金用于该行自营业务、理财产品相互交易、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以及理财投资“名股实债”类资产未计入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统计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今年5月,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方面收到的罚单数量也有了明显增长。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5月17日披露,某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因“代理销售保险承诺收益等欺骗投保人”“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处罚金14万元。

此外,还有两家国有大行分别因“代理销售保险夸大保险责任、承诺收益等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销售行为不规范”被处罚金13万元、13.5万元。(记者:张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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