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终审落槌:同行大量挖人,判赔6.4亿元
历时6年,吉利控股集团起诉威马汽车窃取商业机密和技术侵权案件终审落槌。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
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据悉,该案所称“国内两家知名车企”即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
2018年,因涉嫌侵害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吉利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判决书显示,吉利控股集团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年,吉利控股集团发现威马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简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
且威马集团、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温州公司”)、威马智慧出行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控股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涉案技术秘密。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案件的突出特点在于,吉利方的关联公司即成都高原公司上至总经理、项目研发组组长、技术副总、技术部部长,下至具体从事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的多名曾接触或者掌握涉案技术秘密的员工,在较短时间内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从原单位集中离职并入职威马方及其关联公司,威马方显然具有接触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
威马方没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本案证据能够证明威马方非法获取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并进行了披露、使用。
判决指出,综合以上因素,本案已无必要对涉案技术秘密中各具体秘密信息点进行逐一比对,通过整体分析判断即可认定,威马方不但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吉利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还实施了以申请专利的方式非法披露部分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以及使用全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方面表示,该案判决在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
据悉,根据本案具体情况,法院在总体判令威马方四公司应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其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本案是截至目前中国判赔金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客观上释放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信号。这也在提醒更多的车企,新能源汽车产业虽然竞争激烈,但尊重知识产权,独立掌握核心技术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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