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声、放疗等如何定价?国家医保局推动立项指南落地,治理过度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2025年5月22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第三场解读直播,涉及放射检查、综合诊查、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等四类立项指南。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印发28批立项指南,此次解读直播涉及的四类立项指南在编制和落地上主要呈现以下亮点。如原来B超检查根据部位拆分为胸部、腹部、胃肠道、泌尿系统等多个项目,立项指南将其整合为“B超检查”,按部位计价,项目规范性和清晰度明显提升,医疗机构收费计价更加清晰便捷。再如,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统一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促进低空经济在医疗领域率先发力,目前黑龙江、河北、陕西、广东等均已落实航空转运价格项目,越来越多的航空企业与医疗机构一道为生命架设空中绿色通道。再如,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统一新增“家庭病床建床费”“上门服务费”“远程监测”“互联网诊查(复诊)”等价格项目,推动医疗服务向患者家庭延伸,让老年人看病就医更加舒心便捷;同时,新增“安宁疗护”价格项目,支持医疗机构为疾病终未期或老年患者提供常规的诊查、护理,以及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促进提高疾病终末期老年人生命质量。二是标准有提高。针对过度检查、重复检查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云影像技术进步,国家医保局在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中明确将“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作为应尽事项,纳入价格构成范围中,明确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云影像服务的降低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政策推动检查结果本人手机可阅、同行跨机构可调、医保部门可查,推动加快医疗领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既促进检查结果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也有利于广大医疗机构、医疗企业从云上的“公共基础设施”获得科研便利。翁林佳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加快完成立项指南的编制工作,指导各省加快对接落地进度,合理制定价格基准,指导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地市合理制定价格水平。同时,希望相关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为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提供更高水平的物质和技术保障。也希望医疗机构与价格政策优化调整相向而行,将更多医疗服务资源集中于提高诊疗服务质量上,减少因物耗虚高价格造成的损耗,将有限的医药费用空间用于医务人员支出、优化薪酬分配等利益传导机制,共同推动医疗收入和支出结构的双重优化,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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