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老赖”公然撒谎被警示,最短独董任期被火速关注…*ST越博究竟闹哪般?

访客 2024-04-22 79156 抢沙发

为当选董事长、总经理,“老赖”竟公然撒谎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临近年报披露,董事会大换血,*ST越博究竟闹哪般?

选聘“老赖”当董事长?

董事长、总经理作为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是强化上市公司治理的“领头羊”,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力量。

然而,如此关键的岗位上,*ST越博选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并由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ST越博的相关行为,引发了市场对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疑问和担忧,与此同时,公司也收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4月19日晚间,*ST越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ST越博2023年12月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中关于贺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表述不真实,江苏证监局对*ST越博及贺靖出具警示函。

针对前述违规事项,深交所于次日凌晨火速向*ST越博董事会和贺靖发出监管函予以警示,同时提醒*ST越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关注到,贺靖从2022年12月开始担任*ST越博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10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因贺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贺靖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贺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23年12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撤销*ST越博前期选举贺靖为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但是,随后*ST越博再次补选贺靖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由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4年2月,*ST越博发布公告称贺靖辞去总经理职务,2024年3月,*ST越博发布公告称贺靖提出辞去董事和董事长职务。

在上市公司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还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却连个人简历信息都未能如实提供和披露。4月20日,深交所向*ST越博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者梳理发现,2023年以来,深交所共计向*ST越博及相关责任人发出6份监管函,涉及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准确、前期收购股权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多项违规行为。2024年4月12日,深交所就*ST越博未按照规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的违规行为对*ST越博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贺靖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董事朱锐铿和申瑞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临近年报披露,董事会大换血

除了董事长选聘的离奇动作外,*ST越博多名董事及高管相继辞职也备受市场关注。

2024年3月,*ST越博发布公告称,除朱锐铿、申瑞强外的5名公司董事提出辞职。4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李迅、徐建、左茜等5名新董事的议案。

正值年报披露关键期,*ST越博却突发董事会大换血。

新董事方面,补选董事议案仅仅过了十天,4月11日,*ST越博发布公告称新任董事中的独立董事徐建提出辞职,堪称是“史上最短任期”。深交所于4月11日当晚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徐建说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极短时间内就辞职的具体理由及相关考虑,任职前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况,担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后是否与公司相关方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分歧,是否存在认为有必要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4月17日,*ST越博再次发布公告称,新任董事中的另一名独立董事左茜因个人健康原因提出辞职。

旧董事方面,朱锐铿、申瑞强则是被提议罢免。4月19日,*ST越博披露《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称,股东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增加罢免朱锐铿、申瑞强非独立董事职务,补选卢从亮、李麟为非独立董事,补选曾真为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并提交公司4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记者注意到,*ST越博2023年年度报告最新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当下,不仅独立董事相继辞职,还在4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大规模更换董事,*ST越博相关动作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对此,监管部门高度关注,4月20日深交所再次向*ST越博下发关注函。

关注函指出,如*ST越博4月29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罢免及补选议案,则*ST越博全部7名董事均为2024年4月后开始任职。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董事会成员2024年以来频繁变动的具体原因,公司能否在预约披露日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是否由新任董事签字,如是,新任董事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如何保证在极短时间内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涉情况进行充分研究,新任董事能否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是否存在过半数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风险。

同时,关注函要求被罢免的两名董事朱锐铿、申瑞强说明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及是否勤勉尽责,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为董事勤勉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是否存在干扰董事正常履职的情形,过程中是否与公司相关方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会计处理、年报编制与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方面产生重大分歧,是否存在有必要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及监管部门注意的情况。

此外,关注函还要求*ST越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说明针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以及审计相关工作的履职情况,实际开展的重点工作,与公司及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年度报告事宜进行沟通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履职受限情形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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