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懂IPO|分红4.8亿元掏空八成利润,鸿星科技否认存在“清仓式”分红
来源丨时代商业研究院编辑丨郑琳鸿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星科技”)IPO于2023年3月3日获受理,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而时代商业研究院发现,鸿星科技在第一版招股书申报稿披露的报告期内(2019—2022年上半年)分红近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85.62%,疑似触碰监管红线。招股书显示,鸿星科技专业从事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频率控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第十大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商。上市前分红近5亿元,鸿星科技称未“清仓式”分红鸿星科技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报告期为2019—2022年上半年。该版招股书显示,自2020年以来,鸿星科技已大手笔分红近5亿元。不过,在回复第二轮问询后,鸿星科技的IPO审核进程一直未有进展,在最新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中,该公司的报告期已变更为2021—2024年上半年。时代商业研究院对比前后两个报告期发现,鸿星科技的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重已由85.62%降至51.88%。鸿星科技还对时代商业研究院表示,台资企业现金分红具有普遍性,比如,上纬新材(688585.SH)、信音电子(301329.SZ)、厦门银行(601187.SH)、宸展光电(003019.SZ)、福立旺(688678.SH)、南侨食品(605339.SH)、东亚机械(301028.SZ)、圣晖集成(603163.SH)等台资企业,不仅申报期多次进行现金分红,上市之后也基本保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的惯例。实控人家族套现2.78亿元?鸿星科技否认其中,林洪河、林瑞堂、林毓馨、林毓湘穿透后合计持股比例为49.7558%,林张玉珍穿透后持股比例为8.1312%。也就是说,林洪河家族共计持有该公司57.8870%的股权。对此,鸿星科技向时代商业研究院表示,2020年度公司形式上向股东分红2.05亿元,但其中1.32亿元属于分红再投资,股东亦未实际获取现金分红款,而是将其用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出资。按照持有份额比例穿透计算,林洪河家族共计持有鸿星科技57.8870%的股权,由此推算,在2021—2022年间,因回报股东而实施的2.19亿元分红中,林洪河家族套现约1.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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